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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应急科

来源:管理员时间:2026-03-09

公共卫生科(应急办)工作职责

一、公共卫生职责

1.负责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工作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考核评价。

2.牵头制定医院内部公共卫生有关规章制度、方案、工作流程和考核标准,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总结、评价,对本单位公共卫生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3.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赋予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的日常管理、审核检查、网络报告和质量控制工作,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对疑似传染病开展初步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公共卫生培训,定期组织临床医护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住院伤害、食源性疾病、死因及重点慢性病监测报告等公共卫生知识技能培训,提高临床医护人员对相关疾病及时发现、快速预警、依法报告和有效应对能力。

5.负责流感监测管理工作,承担流感监测报告、标本采集及流感样病例数据报送工作。

6.负责致病菌监测、呼吸道多病原监测等管理工作,承担致病菌监测、呼吸道多病原监测报告、标本采集等工作任务。

7.负责食源性疾病的信息报告管理,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制度,做好食源性疾病信息的登记、审核检查、网络报告、食源性聚集性病例的确认/排除等工作,发现聚集性病例及时向市中区卫健局、疾控中心报告。

8.承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病例的监测报告工作。

9.落实死因、住院伤害监测工作,做好死因登记报告和伤害住院病例登记报告。

10.负责院内预防接种工作指导与质量考核。

11.协助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院内传染病、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等工作,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

12.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13.牵头做好全院控烟管理工作。

14.配合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开展相关工作。

15.承担卫生健康、疾控部门临时交付的其他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

二、应急管理职责

1.负责医院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统筹与落实,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得到有效执行。

2.负责组织协调医院各科室和部门快速响应突发公共事件,开展院外及院内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并上报卫生应急相关信息。

3.组织开展医院卫生应急风险评估,查找风险隐患与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

4.负责医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修)订与演练组织,指导各职能科室开展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

5.负责组建医院卫生应急专家组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制定队员选拔标准,并定期更新人员信息。

6.定期组织开展全院职工及紧急医学救援队员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知识培训与考核,提升应急意识和处置能力。

7.协调并监督卫生应急所需药品、耗材、器械、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确保物资保障到位。

8.负责院内疾病应急救助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相关工作。

9.及时发布医院卫生应急工作动态与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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