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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科

来源:管理员时间:2026-03-02

科室介绍及工作职责

一、科室介绍

病案科是枣庄市立医院的一级科室。科室严格遵循《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山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基本规范(2020年版)》《山东省病案管理学科建设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全面负责全院出院病案的收集、整理、编码、质控、归档、存储、借阅、复印等工作,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医保结算、司法取证及医院精细化管理提供精准、高效的数据支撑与服务。

科室凭借专业的管理水平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获得了“全国百佳病案(日间病案)”、山东省百佳病案、山东省病案管理示范科室建设单位等多项荣誉,在山东省病案管理技能竞赛中荣获优秀组织奖、一人荣获个人三等奖、多人荣获个人优秀奖,为枣庄市医学会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等,定期向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并执行委员会决议。

2、制定并落实病案科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

3、负责住院病案管理工作,包括住院病案的编号、回收、整理、归档、借阅、复制、封存、启封、保管存储、质量监控、病案编码(编目)、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审核、查询检索等,满足患者、医务人员、医院管理及卫生行政部门、医保部门等对病案的需求。

4、按照行政部门要求及医院需求,使用并动态维护疾病、手术操作编码字典库。

5、依法依规收集病案统计数据,及时、准确报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各种病案数据及统计报表,定期提供相关医疗统计分析报告。

6、负责审核病案中各种病历纸张、表格内容是否符合医院要求。

7、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病案专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病案管理水平。

8、定期对制度、流程落实情况及工作质量(如编码准确率、病案回收率等)进行检查,汇总、通报病案管理中的缺陷与不足,应用质量管理工具对存在的问题与缺陷进行改进,持续提高病管理质量和效率。

9、定期与服务对象进行沟通、调研,指导、满足其需求。

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增强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意识。

三、病历复印须知

1、办理时间

在出院7个工作日以后方可复印病历;

病历复印窗口周末、节假日不休息,工作时间:

上午:8点-12点,

下午:5月1日至10月1日  14:00-18:00

      10月1日至5月1日  13:30-17:30

病案自助打印机24小时提供打印服务。

2、我院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提供: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收费标准

A4纸每张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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